【总结】吉林省省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
吉林省省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、不以营利为目的吉林省内注册的处于初创期、成长期等不同产业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;向科技型转化升级的中小型传统企业。 采用股权方式对企业直接投资,单个企业投资不得超过风险投资基金当年规模的%,
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%,且不当第一大股东;风险投资基金与国家级、省级引导基金参股同一家投资企业时,合计参股比例不得超过%。 基金主要投资我省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
通过政府基金背书,吸引社会资本、金融资本参与其中,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,
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,有效改善和调整了社会资金的配置,引导资金流向生物医药、节能环保、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,培育出一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、以自主研发为动力的创新型企业,
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。